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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对于不能以现金形式反映出来的视同销售行为,由于无销售额,可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⑦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⑧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对混合销售行为且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
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而缴纳营业税。
如果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⑨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确定。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的行为。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营业额)按适用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
并缴纳增值税。
(2)销售额的计算
①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应分离出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②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
如该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其组成计税价格应加上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1一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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